风鸟

失语人

于海老师引述莫斯的观点,认为送礼由于人情关系实质上是反经济的,对比论述时举例是“亲兄弟明算账”,认为“这里面已经看到,必须把生意、把权利、把利益跟人情,跟感情区分开来”。
我倒觉得这算不得是一个很恰当的举证,前者论述罗马物权时,去除人情因素是因为经济发展,需要在法律或者说法理上把买卖从赠礼和交易中分离出来,使道德义务与契约各自独立,在目的上来说应该是较为理性的,推动经济发展的,从定义上来说是区分了物权和人权的,但是在“亲兄弟明算账”这一谚语中所反映的,我以为背后仍然是人情关系,它的目的与归宿是为了减少对于兄弟间关系由利益带来的冲突,利益冲突事实上通常是不可调和的,只有明算账才能维持更平稳和睦的人情关系。所以我以为这二者是有较大区别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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